各律所:
根据我司批量代偿项目司法处置工作安排,拟选聘三家律师事务所提供司法追偿专项法律服务,诚邀各律所进行报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本次我司拟选聘三家合作律所,代理我司代偿项目追偿工作,项目简介如下:
(一)项目概述:针对代偿标的在300万元(含)以下的代偿项目,选出律师事务所后签订框架协议,批量代理招标人代偿项目的追偿工作;
(二)业务类别:代偿项目司法追偿(本次追偿项目系履行担保代偿责任后,依法向债务人及反担保人等发起司法追偿),债务人均为重庆市内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三)业务范围:2025年2月20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公司存量及新增代偿项目;
(四)案件共性:法律关系清晰(主合同、担保合同完备),证据材料标准化程度高,可模块化处理;
(五)特殊要求:需兼顾司法追偿效率与社会影响,案件涉及小微企业及个人,需灵活制定执行策略;
(六)担保方式:反担保人提供保证担保,无抵质押;
(七)一审管辖: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八)代理方式:风险代理;
(九)代理阶段:财产保全(如有)、诉讼、调解、执行(含破产)、再审、反诉、第三人诉讼等司法处置全流程。
二、项目要求
(一)律所资质
1.依法取得执业许可证,成立时间5年以上、执业律师30人以上、位于重庆市主城区的律师事务所;
2.具有丰富的金融法律事务工作经验;
3.声誉较好,无不良记录;
4.管理规范,运行正常。
(二)团队资质
律师团队成员应当固定且不少于5人,未经我司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团队律师,律师应符合以下条件:
1.主办律师2人以上,需取得律师执业证并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
2.协办律师3人以上,需取得律师执业证并具有3年以上执业经验;
3.团队成员拥有良好职业操守,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无其他不良记录;
4.团队律师有较强的专业技能,熟悉金融业务;需提供3个以上团队律师代理的代偿追偿类金融纠纷案件(需提供案件代理佐证材料),具备融资担保代偿批量案件处置经验的优先考虑;
5.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
6.团队管理规范,分工明确。
(三)服务内容
批量案件全流程代理:案情梳理、证据材料整理、诉讼策略制定、批量立案、财产查控、裁判执行、款项收回、参与破产或重整等,直至处置完结;
具体服务内容以双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约定为准。
(四)考核评价
定期向我司提交管理台账或进展报告,配合我司相关工作,接受我司管理及考核评价。
(五)其他要求
1、投标资料客观真实,无弄虚作假行为。任何阶段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由投标人承担包括取消投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解除合同、纳入招标人黑名单库在内等一系列后果。
2、如中标入围,以所有入围律所中每个报价的最低收费标准作为最终统一合同执行价。即,因此次中标入围律所存在多家,且每个入围律所分别对30万(含)以下一般代理费率、30万(不含)至300万(含)一般代理费率、一般代理费结算最高金额以及风险代理费率进行了报价,故最终合同执行价取中标入围律所四个报价类别中的每个最低价。
3、须承诺接受我司案件分配规则:原则上,我司按照综合评分高低作为案件分配先后顺序,将拟委托起诉项目循环、平均分配至各合作律所。
4、投标人未受过政府监管部门、司法行政部门等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备注:投标人针对上述4条内容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四、计费规则及限价
代理费=一般代理费用+风险代理费用。请各律所结合同行业、同类型案件法律服务市场行情,综合考虑报价。报价需载明为含税包干价,差旅费、资料查询费、复印费等其他一切费用均包含其中。
(一)一般代理费用
一般代理费用采用超额累进计费的方式,在委托代理合同签署后,以代偿余额(含已实际产生的第三方催收费用)为基数按递减的费率支付。一般代理费在下述标准的限价内报价,超出下述比例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1、30万元(含)以下的部分,以基数的2%(请律所根据同类案件市场收费情况据实填报)为限计收一般代理费用;
2、30万元至300万元(含)的部分,以基数的1.5%(请律所根据同类案件市场收费情况据实填报)为限计收一般代理费用;
3、单笔项目一般代理费最高限价6000元。
一般代理费结算方式:收到法院立案受理通知后,一次性结算一般代理费用。
(二)风险代理费用
风险代理费按以下方式进行结算:
1.结算周期:以年度为结算周期,即在每年第一季度结算上一年度符合结算条件项目的风险代理费。
2.结算条件:(1)以撤诉方式结案实现全额回收的,按诉讼请求的金额为基数计算风险代理费;(2)以调解方式结案实现全额回收的,按调解书履行完毕后的金额为基数计算风险代理费;(3)以判决方式结案实现全额回收的,按判决书判决的金额为基数计算风险代理费;(4)以执行方式结案的,按实际回收金额为基数计算风险代理费。
3.不予结算情形:(1)立案受理前(以法院出具案件受理通知书为准)我司实现全额回收的,不结算风险代理费;(2)年度结算时,没有确认到项目上的回款不纳入结算范围;(3)已经结算过风险代理费的项目,新确认到项目的回款或结算后发生新的回款,不再结算。
风险代理费在下述标准的限价内报价,超出下述比例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风险代理费≤委托项目回收金额×6%。
五、应答要求
(一)应答内容要求
请应答人结合评分标准(附件1)认真准备应答材料,应答内容具体包括:
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的复印件;
2、报价函:需按照本竞争性比选文件载明的计费规则及限价要求,分类分阶梯报价;承诺报价为含税包干价;承诺接受我司案件分配规则,并按照我司案件管理要求配合完成相关工作;承诺接受我司律所管理及考核评价;承诺接受我司律所管理及考核评价;承诺接受我司中标价格调整规则。
3、法律服务方案:紧密结合上述服务内容要求,说明批量案件标准化处理流程、预期回款周期及阶段性目标;需明确包括立案、开庭、判决、执行及档案资料移交等各环节的质量服务方案;
4、法律服务团队:团队介绍,需明确载明为我司提供服务的主办律师及协办律师的基本情况,附执业证书复印件;团队需指定一名律师为联络人,联络人统一与我司交接资料、沟通案件情况等;
5、同类项目案例:提供团队律师代理的3个以上代偿追偿类金融纠纷诉讼案例,并附佐证材料;
6、报价人简介;
7、保密声明;
8、无不良记录证明(司法局或律协提供)。
(二)应答形式要求
应答文件如提供纸质材料须密封并标注“司法追偿法律服务报价”字样,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按照本函件提供的联系地址按时邮寄,也可纸质材料现场送达或将应答文件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送达(需设置密码)。
(三)响应截止时间
2026年3月26日17:00前(应答时间以贵所寄出应答文件的时间为准),请将报价文件邮寄至:重庆市沙坪坝区西永大道36号附4号(重庆科学城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逾期投递视为放弃本次报价。未中标律所另行通知,提交材料不予退还。
六、特别告知事项
(一)无效投标条款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4、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5、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二)废标条款
在招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提交投标文件的家数不足六家;
2、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招标预算,招标人不能支付的;
3、投标人均不同意接受合同执行价;
4、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5、因重大变故,招标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除招标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招标,我司无需承担法律责任。
(三)定标条款
我司收到各律所报价方案后,将根据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评比,得分排名前三且接受我司合同执行价确定规则的为本次拟合作律所,并向其发送中标通知书。若符合中标条件的律所不足三家,则据实确定中标律所。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帅堂
联系电话:18084044413
联系邮箱:fxhg@cqkxcdb.com
联系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西永大道36号附4号五楼
附件1:评分标准